他曾担任香港艺术发展局的委员并兼任音乐小组主席一职,同时长期担任明仪合唱团的音乐总监及指挥,亦曾出任香港合唱团协会的主席。在学术领域,他被聘为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的名誉研究院士,并曾领导香港民族音乐学会,担任会长。此外,他还兼任香港中华圣乐团的音乐总监、指挥及董事,亦曾受聘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音乐顾问,以及香港中乐团的资深顾问等多个重要职务。
费明仪女士在艺术与文化领域的卓越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多项荣誉。她于二零零一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亲自颁授的铜紫荆星章,以表彰其服务社会的杰出表现。随后在二零零六年,她获委任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国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文艺事业建设与发展。至二零零八年六月,香港演艺学院为其颁授荣誉院士衔,以肯定她在表演艺术教育及推广方面的深远影响。此外,在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费明仪女士因在文化传承与推广上的突出成就,获颁“二零一五中华文化人物”荣誉称号,这进一步体现了她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017年1月2日晚深夜,费明仪去世,享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