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蕾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八二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八月,该同志进入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进行系统的学习。随后,自一九八四年八月起,开始在山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等职务,在此期间,曾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期间,被派往浮山县张庄乡参与扶贫工作。 一九九五年十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担任山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在此期间,于一九九五年八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进入中央党校,在政法专业进行深入学习;同时,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再次投身基层实践,在方山县马坊镇参与扶贫工作。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升任山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转任山西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九月,调任运城市委常委。自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担任运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职务调整为运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于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在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完成了在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出任山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并兼任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三月,担任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明确为正厅长级。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职务进一步明确为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级别仍为正厅长级。 二零一八年二月至四月,调任山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自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担任山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在此期间,曾于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七月参加中央党校第四十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的学习,并于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七月再次进入中央党校,参加了第四十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的学习。 二零二三年一月至八月,当选为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同时继续担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自二零二三年八月起,专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

担任职务

该同志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本省第十二届省委委员。在政协履职方面,曾连续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并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会议上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其后继续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此外,该同志也是省总工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职务任免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在政协山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选举中,王蕾同志当选为山西省政协副主席。随后在同年的八月二十三日,山西省总工会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秦书义正式宣布了山西省委的相关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免去王蕾同志所担任的山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这一系列人事变动体现了山西省在政协与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方面的正常调整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