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本名陈绍禹,表字露清,于1904年5月23日出生于安徽省六安县六区金家寨镇下码头。1919年,他进入当地的金寨志诚小学接受教育。次年夏季,王明成功考入安徽省第三甲种农业学校,这所学校通常被简称为“三农”。该校是由安徽省教育界的进步人士朱蕴山等人共同筹办建立的,其校园氛围较为开明,这种进步的环境对王明早期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相当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校期间,他不仅刻苦攻读课业,取得了十分优异的学业成绩,同时还积极投身于当时社会上的各类进步活动,例如在“五四”运动影响下兴起的抵制日货斗争等。1924年夏天,王明自三农顺利毕业,随后考入国立武昌商科大学预科部学习,这所大学常被简称为“商大”。由此,他步入了一个对其思想转变具有关键意义的重要阶段。
商大作为武汉地区历史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创办可追溯至1920年,校址坐落于武汉三道街。这所学校不仅是当地知名的学术重镇,也在近代学生运动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一度成为武汉学生活动的中心据点。早期共产党员如李汉俊、危浩生等人曾在此执教,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的组织也相继在校园内建立和发展。在商大的图书馆与阅览室内,《共产党宣言》、《唯物史观》、《资本论浅说》、《共产主义ABC》以及《新青年》、《共产党》等一系列传播新思想的进步书刊被公开陈列于书架之上,供学生们自由取阅。自幼喜爱读书的王明正是通过这些刊物,初步接触到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其世界观也随之逐渐产生转变。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商大校内一些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主动向他们请教讨论,进而开始系统学习并参与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1925年上海发生的“五卅”惨案,标志着第一次大革命高潮的兴起,这一事件也迅速激起了武汉三镇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同年6月1日,武昌各校学生代表齐聚商大,召开联席会议,一致决议发动全市学生立即罢课,并组织大规模游行示威,以声援上海的“五卅”运动。王明积极参与了6月1日的学联会议以及次日举行的示威游行。因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他被推选为武昌学生联合会的干事,同时担任湖北青年联合会的执行委员。就在这段时期,他首先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随后经由许鸿介绍,于1925年夏季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以共产党员的身份同时加入中国国民党,在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担任宣传干事一职。
1925年秋季,王明启程前往苏联,进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并被分配至俄文班。他为自己取了一个俄文名字“克劳白夫”,意为“鸟”。当时,俄文班的列宁主义课程由年仅24岁的中山大学副校长米夫担任教员。米夫不仅口才出众,而且对远东革命问题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因而成为王明心中极为崇拜的偶像。每次上列宁主义课时,王明总是争先第一个发言。他在课堂上的积极表现深得米夫赏识,加之在校内各类活动中也表现得十分活跃,因此在1926年9月举行的中山大学学生公社(相当于校学生会)改选大会上,王明成功当选为学生公社主席。1927年1月,米夫以联共宣传家代表团团长的身份前来中国,王明作为翻译随同回国,并出席了当年4月27日在武昌召开的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王明进入中共中央宣传部参与工作,期间还以“绍禹”为笔名,在《向导》上陆续发表了几篇文章。就在汪精卫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前夕,王明跟随米夫及代表团从武汉启程返回苏联,于8月初抵达莫斯科。 在米夫和王明回到中山大学之前,校内正爆发着“党务派”与“教务派”之间的激烈争论。王明认为有机可乘,便向米夫提出了一条一箭双雕的“妙计”:首先拉拢未曾卷入两派之争的“第三种势力”,将其转化为自身支持力量,随后联合“党务派”共同打击“教务派”。如此既能掌控“党务派”,又能瓦解“教务派”,从而全面夺取中山大学的实际权力。米夫采纳了王明的建议并最终取得成功,还因此正式升任中山大学校长。王明也因“献策有功”,成为米夫身边备受信任、言听计从的座上宾。1927年9月,中山大学第一期学生毕业,王明被留校担任教员兼翻译工作,并参与学校支部局的相关事务。中山大学党的支部局相当于校党委,负责全校的党、团组织工作。由于深得米夫的赏识与信任,且长期担任米夫的翻译,王明虽未正式担任支部局书记,却实际掌握了支部局的运作,并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米夫为靠山、以王明为核心的教条主义宗派团体。 为进一步打击异己、巩固在中山大学的权势并扩大在党内的影响力,1927年秋天,王明等人策划制造了所谓的“江浙同乡会”事件。该事件被炮制出来后,应王明等人的要求,中山大学党支部局启动调查,并邀请了苏联格伯乌人员参与调查工作。调查人员轻信王明等人的汇报,在初次调查后便认定“江浙同乡会”在中国学生中确实存在,决定予以严厉惩处。为借此事提升自己在中共党内的地位,王明等人还向当时正参与中共六大筹备工作的向忠发汇报,声称中山大学内有人组织了“反革命”性质的“江浙同乡会”,建议党的高度警惕。向忠发在未作任何核实的情况下,便前往中山大学就所谓“江浙同乡会”发表讲话,指责其为“反党小组织”,声称该组织“在党内秘密活动,设有中央机构及各地支部”,必须“彻底消灭其组织”,“对组织中的领袖与核心人物予以严厉制裁”,对积极分子则应“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向忠发的讲话不仅在学生中引发普遍恐慌与混乱,也使得学校的处理手段日趋严苛。在格伯乌人员参与的第二次会议上,决定开除12名中国学生的党籍与团籍,其中4人遭到逮捕,另有大批学生受到牵连。 “江浙同乡会”事件在中山大学内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众多学生纷纷向中共代表团及联共中央提出申诉,要求澄清事件真相。中共代表团负责人瞿秋白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后,派遣代表团成员邓中夏、余飞前往中山大学进行调查。然而,米夫与王明控制的党支部局拒不配合调查工作。中共代表团随后经共产国际秘书长柏金斯同意,前往苏联格伯乌机关调阅有关“江浙同乡会”的档案材料,但格伯乌机关仅允许代表团查阅一次,之后便以被开除学生陈启礼、左权、尤赤、胡世杰、郭景惇等人提出上诉为由,拒绝代表团再次查阅。在此情况下,中共代表团于1928年8月15日致信联共中央政治局,申明对苏联当局处理该事件的不同意见,同时去信中共中央,指出一些江浙籍同学对某些问题存在意见分歧,并不能等同于有组织的派别活动。 在广大学生的强烈反对与中共代表团的据理力争之下,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联共监察委员会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共同组成三方联合审查委员会,重新审理“江浙同乡会”事件。1928年秋天,联合审查委员会最终作出结论,认定并不存在所谓的“江浙同乡会”反动组织。尽管最终的审理给出了公正的结论,但这一事件严重干扰了中国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破坏了同学之间的团结关系,导致一部分同学遭受不应有的打击与迫害,留下了深远的不良影响。
1929年3月,在结束了于莫斯科中山大学为期三年半的学习与工作之后,王明受共产国际东方部的派遣返回中国。回国初期,他被安排至上海中共沪西区委从事宣传工作。同年7月末,其职务发生变动,调任中共沪东区委宣传干事,同时兼任《红旗》报的通讯员。至1929年10月,王明的工作岗位再次调整,进入中共中央宣传部,担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的编辑及采访员。1930年1月12日,王明在参加上海工联于英租界垃圾桥附近组织的一次关于年关斗争部署的会议时,不幸遭到逮捕并被关入监狱。被捕之时,王明身着工人服装,其真实身份并未被当局识破。于是,他设法买通了一名看守,委托其前往位于鸭绿路的中共中央宣传部资料科递送一封秘密信件。信中内容大致写道:“我已被捕,请组织设法营救。” 需要指出的是,中宣部资料科本是党的秘密机关,王明让监狱看守直接前往此类机密地点送信,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保密纪律与工作原则。因此,在党组织通过多方努力于2月18日将其营救出狱后,党中央决定给予王明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调离中共中央宣传部及《红旗》报的岗位,重新分配至全国总工会工作,担任全总党团秘书及《劳动》三日刊的编辑职务。全国总工会是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规模最大的群众性团体,而《劳动》三日刊则是该总会的机关刊物。在全总工作期间,王明并未停止理论宣传活动,他先后在《劳动》、《红旗》、《布尔塞维克》等刊物上发表了共计19篇文章。这些文章的主要内容,在客观上为当时李立三推行的“左”倾冒险主义起到了鼓吹与助澜的作用。正是由于王明在此期间积极追随立三“左”倾冒险主义路线,他在全总仅工作了大约三个月后,便再次被调回中共中央宣传部,担任秘书一职。实际上,王明回国之初本是“立三路线”的积极拥护者,但其思想方法具有鲜明的教条主义特征,习惯于对马列著作进行引经据典,对共产国际的决议照搬照抄,这就与强调“创造性”地执行共产国际“左”倾政策的李立三,在某些具体理论观点上逐渐产生了分歧。1930年7月9日,在中央机关工作人员讨论6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所通过的《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决议的会议上,王明就决议中涉及的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关系、高潮与直接革命形势的区分、一省与几省首先取得政权以及反右倾斗争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不同看法,并与李立三等中央领导同志展开了一场带有浓厚学理辩论色彩的争论。作风上存在家长制问题的李立三,在理论辩驳中未能占据上风,便转而采用组织手段,给王明等人扣上了“右派”、“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分子”和“小组织者”等政治帽子,并由当时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向忠发现场宣布,立即撤销王明中央宣传部秘书的职务。随后,中共中央进一步作出组织处理,给予王明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同时给予博古、王稼祥、何子述三人严重警告处分,并将王明下派至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工作。1930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对“立三路线”关于中国革命形势的极“左”估计进行了批判,停止了组织全国总暴动和集中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冒险计划,恢复了党、共青团、工会组织的独立系统和经常性工作,从而在组织上和行动上基本结束了“立三路线”的统治。然而,1930年10月,共产国际发出了《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关于立三路线问题的信》(即国际十月来信),这封信在指责李立三的错误属于路线错误的同时,也批评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犯了“调和主义”错误,这一指示的传达在中共党内领导层引发了新的危机,同时也为王明等人攫取党的领导权力提供了重要契机。中共中央是在11月16日正式收到国际十月来信的,而王明等人却通过从莫斯科回国的沈泽民、夏曦、何凯丰、陈昌浩、李竹声等原中山大学学生渠道,提前获悉了这封来信的基本精神。因此,他们采取了突然发难的方式向中央施加压力。11月13日,王明和博古联名致信中共中央,指责立三路线“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反列宁主义的路线”,并批评三中全会犯了“调和”错误。11月17日,王明和博古再次联名上书中共中央,逼迫中央承认他们反对“立三路线”活动的正确性,承认他们才是反对“立三路线”的正确路线的代表。在此期间,王明还加紧撰写完成了《两条路线》(即《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而斗争》)这篇长达六万余字的意见书,系统性地阐述了他的一套“左”倾理论主张,这份文件后来成为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路线的政治纲领。1930年12月,为了直接贯彻共产国际的意图并扶持王明上台,共产国际派遣其东方部副部长米夫亲自前来中国。1931年1月7日,由米夫一手策划和操纵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武定路修德坊6号秘密举行。为了确保王明能在这次全会上进入领导核心,米夫提议并经中共中央同意,特别确定了包括王明在内的15名非中央委员出席会议,并且赋予这15位代表与中央委员同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会前,米夫亲自起草了《中共四中全会决议案》,并拟定了准备补选的中央委员及改组后的政治局委员名单,以共产国际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名义提出。虽然在选举过程中有不少代表对王明担任政治局委员表示反对,但在米夫的精心运作和安排下,原本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王明竟一步登天,在六届四中全会上不仅被补选为中央委员,而且直接进入了中央政治局。从此时起,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路线开始在中共中央领导机关内占据统治地位,这一统治持续了长达四年之久。六届四中全会之后,尽管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名义上仍由向忠发担任,但实际上的最高领导权已由得到共产国际支持的王明所掌握,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路线开始在全党范围内全面推行。他们错误地判断党内的主要危险并非“左”倾,而是所谓的“右倾机会主义”,强调要实行“进攻路线”,主张在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真正实现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进而推进与争取全国范围内的胜利”。为了贯彻这套“左”倾冒险主义方针,他们派遣大量所谓的“斗争干部”和“新生力量”去“改造和充实”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形成了“钦差大臣满天飞”的局面,一批王明教条宗派的骨干分子被委以重任,而许多反对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优秀干部则遭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蒙受了不白之冤。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推行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了极为惨重的损失,不仅使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白区(国民党统治区)党的组织也接连遭受破坏。1931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后随即叛变,此后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均由王明主持,王明实际上成为了党的最高领导人。恰逢此时,共产国际需要中国共产党派遣一位负责人前往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并参与共产国际的领导工作。于是,经共产国际批准,王明决定离开中国,再次前往苏联。为了确保自己离开后其“左”倾冒险主义路线能够继续贯彻执行,王明在组织上预先作了周密安排。他提议并经共产国际批准,指定由博古、张闻天、卢福坦、李竹生、康生、陈云等人组成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其中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三人为常委,并由博古负总责。时年仅24岁的博古,此前并非中央委员,担任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局书记的职务。由于他坚决拥护和执行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因而一跃成为临时中央政治局的负责人。由此也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颇为特殊的时期:王明在莫斯科依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坐镇指挥,而以博古为首的中共中央则在国内具体贯彻执行其路线方针。
一九三一年十月十八日,王明与妻子孟庆树及随行人员一同离开上海,并于同年十一月七日抵达莫斯科,正式就任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的代表。在莫斯科期间,王明陆续担任了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委员等重要职务,不仅直接参与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研究与决策,还成为共产国际领导世界革命运动的核心成员之一。抵达共产国际工作后,王明原有的“左”倾思想并未消退,反而有所发展;他依据共产国际当时对中国革命采取的“左”倾政策,继续坚持并推行其“左”倾冒险主义的主张。然而,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与共产国际整体政策的调整,王明的工作重心也逐渐转向倡导和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他逐步将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确立为中共代表团的核心任务,在这一过程中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制定相关统一战线政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九三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二十日,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此次大会的主要目标在于制定共产国际及各成员党在新形势下的行动纲领,以有效遏制并击败日益猖獗的法西斯主义。大会最终确定的总体战略是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战争统一战线。在共产国际“七大”正式开幕之前,为顺应共产国际政策的转变以及国内日益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形势,同时为制定中国共产党的新政策和商讨参与“七大”的相关事宜,王明主持中共代表团召开了为期数日的内部会议。随后,他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精神以及代表团的集体讨论意见,亲自执笔起草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同年八月一日,中共代表团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正式发表了经过斯大林与季米特洛夫审阅的《八一宣言》。十月一日,该文件首先在巴黎出版的《救国报》上刊载公布,随后通过多种渠道传回国内,在各界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八一宣言》在内容上作出了重要的调整,它不再强调苏维埃革命形式与苏维埃政权的中心地位及领导作用,而是明确提出应组织一个能够代表抗日各阶级、各阶层、各党派、各军队以及各民族力量的统一的国防政府,以领导全国的抗日斗争。文件清晰地将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确立为当前党的中心任务,从而为中国共产党后续制定并完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指明了明确的方向,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与策略基础。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王明与同行人员自苏联搭乘飞机启程返回中国,途中经停迪化(即今日的乌鲁木齐)及兰州,最终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抵达延安。同年十二月九日至十四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延安召开会议。刚刚归国的王明在会议上作了题为《如何继续全国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呢?》的详细报告。该报告在主张联合国民党共同抗战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看法,但同时也模糊了国共两党在抗战路线上存在的根本分歧,未能阐明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应保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反而反复强调“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主张国共两党应当“共同负责、共同领导”;报告认为“当前的核心任务是全力服务于抗日”,并提出应组建一支“具备真正统一的指挥、纪律、武装、补给与作战计划”的“全中国统一的国防军”;此外,报告对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游击战争的重要性显得认识不足。由于王明此次回国是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委员的身份,行前还曾受到斯大林与季米特洛夫的亲自接见,因此他自觉代表了共产国际的立场,其报告内容也自然对许多与会者产生了影响,并获得了会上多数同志的认同。面对王明所提出的右倾主张,毛泽东在会议中始终坚持统一战线中独立自主的原则,重申游击战争的重要战略地位,并明确指出在国共合作中存在“谁吸引谁、谁领导谁”的根本问题。由于毛泽东等人的明确反对,王明的错误意见最终未能形成正式会议决议。此次会议决定增选王明、康生、陈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决定由王明、周恩来、博古、叶剑英共同组成中共中央代表团,主要负责与国民党展开谈判;另由周恩来、博古、项英、董必武组成中共中央长江局。会议还决议成立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由毛泽东担任筹备委员会主席,王明任筹备委员会书记。十二月十八日,王明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前往武汉,与国民党进行谈判。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代表团与中共中央长江局举行联席会议,决定将两个机构合并,对外统称中共中央代表团,对内则称中共长江局,并确定由王明担任长江局书记,周恩来任副书记。王明主持长江局工作期间,广泛接触国民党上层人士、武汉社会各界以及外国驻华人员,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恢复与发展长江流域中共组织、同国民党协商统一战线相关事宜、向国内外传播中共的政治主张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工作。然而,他在许多公开言论与实际行动中,却使其右倾错误倾向进一步发展,甚至有时违背党的组织纪律,擅自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名义发表宣言或谈话,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一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次于延安召开会议。王明在会上作了《目前抗战形势与如何继续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的报告,其中附和国民党方面提出的“只要一个军队”与“统一军令”等主张,要求由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接受国民党的统一指挥、统一编制、统一武装、统一纪律、统一待遇、统一作战计划与统一作战行动。此次三月政治局会议虽未形成正式决议,但会议决定由王明负责起草会议总结。王明返回武汉后,将其《目前抗战形势与如何继续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的报告以《三月政治局会议的总结》为题,公开发表于《群众》周刊第十九期,使得其右倾投降主义主张得到进一步传播,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三月二十一日,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王明又未经请示,擅自起草了《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并且未报请中共中央批准,就同时将该“提议”分别送达中共中央和国民党当局。这种行为严重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将自己凌驾于中共中央之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一九三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六日,中国共产党扩大的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延安举行。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于九月十四日举行政治局会议,刚刚回国的王稼祥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决定以及季米特洛夫的意见。王稼祥转述说:根据国际讨论时季米特洛夫的发言,共产国际认为中共一年来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尤其是朱德、毛泽东等领导的八路军贯彻执行了党的新政策,国际方面确认中共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中共在复杂环境与困难条件下真正实践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共中央领导机关应以毛泽东为核心解决统一领导问题,中央领导集体内部应保持紧密团结的氛围。在六中全会上,首先由王稼祥正式传达了共产国际与季米特洛夫的指示。十月十二日至十四日,毛泽东作了题为《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十一月五日,毛泽东又就会议结论作了重要发言。毛泽东在报告与结论中,特别突出地强调了党在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极端重要性,批评了王明所提“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右倾主张,明确指出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十一月六日,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正式批准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政治局的路线。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改设中原局与南方局,原东南分局调整为东南局;同时决定王明留驻延安工作,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至此,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来以王明为代表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在党内基本上得到纠正。全会再次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独立自主地领导人民群众进行抗日战争,从而进一步统一了全党的思想与步调。
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结束之后,王明依然在党内以及党外担任一系列重要职务。他频繁地在延安的各个场合进行报告与演讲,同时积极在《新中华报》、《中国妇女》、《解放》等多种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这些报告、演讲和文章在揭露蒋介石集团消极抗日的态度、声讨汪精卫的卖国投降行为,以及宣传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等方面,确实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然而,王明本人对于自己过去曾经犯下的“左”倾和右倾错误,并未形成深刻的认识与反省。到了1940年5月,他在延安又一次再版了《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这本小册子,该小册子曾在历史上起到过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纲领的作用;并且在《三版序言》中,王明还这样写道:“本书所记载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一个相当重要的阶段,因此,许多人要求了解这些历史事实,尤其在延安各学校学习党的建设和中共历史时,尤其需要这种材料的帮助。”这一再版行为及其说明,反映出他对自己过去路线的某种坚持。 针对王明再版小册子的举动,毛泽东于1940年12月25日起草了《论政策》这一党内指示,其中明确指出:“土地革命的后期,由于不认识中国革命是半殖民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革命的长期性这两个基本特点而产生的许多过左的政策,……不但在今天抗日时期,一概不能采用,就是在过去也是错误的。”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实质上是对王明所代表的“左”倾路线的明确否定。不过在当时,党内一部分人并不同意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王明的错误定性为路线错误,而只愿意承认是策略错误。为了从根本上统一思想、澄清历史问题,延安整风运动首先在党的高级干部层面展开。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进一步阐述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与党八股的问题,为整风运动奠定了理论基础。 同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集中讨论党在历史上、特别是土地革命时期的政治路线问题。毛泽东在9月10日的发言中,系统分析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的表现及其产生的思想根源,认为立三路线与苏维埃运动后期的“左”倾机会主义在本质上都是主观主义,而后者的表现更为严重;他们虽然自称执行“国际路线”,实际上却是假马克思主义。面对毛泽东的批评,王明在9月12日的发言中进行了反驳与反击。他坚持认为“四中全会的政治路线也是正确的”,并声称自己早在苏联时期就反对博古的错误,将博古指为“苏维埃后期最主要的错误负责者”,从而试图把责任完全推卸给博古。王明的这种态度引发了与会者的广泛批评。 随着会议讨论的逐步深入,以下几项事实逐渐得到澄清:第一,土地革命后期的“左”倾错误,实际上从六届四中全会就已经开始;第二,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的组成,王明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第三,王明在苏联的后期,虽然在一些具体政策问题上与五中全会以后的中央存在不同看法,但在形势分析和政治路线上是完全一致的;第四,王明在负责长江局工作期间,也存在许多严重的错误。经过这次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共中央领导层对王明“左”右倾错误的认识基本达成一致,但王明本人仍然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到了10月12日,王明突然声称自己患病,无法继续参加政治局会议,并于10月14日住进延安中央医院。自此直至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的近四年时间里,王明基本上处于在医院治疗和在家休养的状态,没有再参与中央会议和公开活动。 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份重要文件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同时对以王明为代表、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错误作出了详细的历史结论。文件指出,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一部分没有实际革命斗争经验的犯‘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的同志,在陈绍禹(王明)同志的领导之下,却又在‘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路线’的旗帜之下,以一种比立三路线更强烈的宗派主义的立场,起来反抗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央了。他们的斗争,并不是在帮助当时的中央彻底清算立三路线的思想实质,以及党内从八七会议以来特别是一九二九年以来就存在着而没有受到清算的若干‘左’倾思想和‘左’倾政策;在当时发表的陈绍禹同志的《两条路线》即《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中,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恢复或发展立三路线和其他‘左’倾思想‘左’倾政策的新的政治纲领。这样,‘左’倾思想在党内就获得了新的滋长,而形成为新的‘左’倾路线。”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并在毛泽东的亲自说服与动员下,王明在七大上最终以321票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这一结果体现了当时党内团结与教育同志的政治原则,同时也为那段历史时期的思想路线之争画上了一个阶段性的句号。
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之后,为了适应革命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未来国家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决定设立政治研究室这一重要机构。恰在此时,王明的身体健康状况较之前有所好转,因此被组织上分配担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的主任职务。到了1946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为进一步筹备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决定成立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王明和谢觉哉共同负责主持。委员会成立之后,首要任务是协助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有关同志,深入研究和起草陕甘宁边区的宪法草案;经过数月的紧张工作,至同年11月,这项奠基性的立法草案起草任务已基本顺利完成。1947年12月8日至28日期间,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村召开了历史上著名的十二月会议,作为中共中央委员的王明出席了此次重要会议。会议进行期间,毛泽东同志曾专门与王明进行谈话,希望他能够深刻认识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并在接下来夺取全国胜利的伟大斗争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王明本人在12月26日讨论毛泽东同志所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时也发表了讲话,他在发言中表示,毛泽东同志的报告“恰恰准确回答了当前亟待讨论和解决的各项问题,其中对国际与国内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是完全正确的”。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王明作为代表参加了这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政协会议。随后在10月19日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王明被任命为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委员等多项职务。王明在出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之后,初期的工作表现仍是较为积极和努力的。当时法制委员会的核心职责,是为新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起草各类国家法律与行政法规。彼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宣告成立,各行各业均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不仅经济建设面临诸多困难,构建一个全新的、系统的新中国法律体系的任务也极为繁重,需要制定的法律条文数量众多,其中婚姻法的制定更是被视为重中之重、当务之急。因此,王明领导法制委员会将立法工作的首要着力点放在了婚姻法的起草上。在他的主持下,法制委员会认真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在以往各个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过的多项婚姻条例,同时也参考了苏联、朝鲜以及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王明本人还曾多次就婚姻法的起草原则和具体内容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董必武等中央领导同志进行请示和汇报。经过数轮修改和不断完善,起草小组终于在1950年4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的草案拟定工作。此后又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反复的讨论与修改,在1950年4月13日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大会正式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就该草案的起草过程、指导原则及主要内容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最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在这次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这部婚姻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集体智慧的宝贵结晶。王明作为法制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了具体的起草工作,从而也为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做出了一份贡献。应当看到,新中国成立后王明在政法战线上确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然而他对于自己历史上所犯的错误却一直拒绝作出进一步的深刻检查,特别是对于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要求他向中共中央提交书面声明的决定,他始终采取拒不执行的态度,这种长期的不配合最终导致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该决议明确指出:“三中全会认为,王明同志至此时为止,对于他过去所犯的错误是拒绝反省的,对党中央所采取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对不遵守二中全会决定向政治局写声明的行为是无纪律的行为。因此,三中全会决定,王明同志仍应执行二中全会的决定,对于他在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文件中所犯的原则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而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但在此项决议作出之后,王明依然没有按照要求向中共中央提交任何形式的声明书。
一九五零年九月初,时任中共中央委员的王明因心脏与肠胃疾病向中央提出前往苏联治疗的请求。鉴于当时苏联的医疗条件与技术水准较国内更为先进,中共中央出于让其尽快康复的考虑,批准了王明的申请。王明遂赴莫斯科进行治疗与休养,这一去便是三年有余。直至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九日,在其病情有所好转后,他才返回北京。然而到一九五五年初,王明的肝炎、胆囊炎及心脏病又接连发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国内治疗仍未取得根本性改善,于是他再次向中共中央提出赴苏就医的申请。经研究讨论,中共中央同意了这一要求。 一九五六年一月三十日,王明携夫人孟庆树、两名儿子,以及北京医院派遣的保健护士朱琛燕、警卫员李景才与保姆陈启珍一行,由北京乘机前往莫斯科。此次出行,王明是以中共中央委员的身份赴苏治病。苏联方面对其给予了精心的医疗救治与周到的生活照料。与此同时,中共中央也始终保持着对王明的关怀,不仅时常派人前往莫斯科探望,还定期汇寄生活费、物资、药品及国内报刊等。在治疗王明疾病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可谓竭尽所能,自新中国成立后两次批准其赴苏就医,每一次都做了细致妥善的安排。 在政治待遇上,中共中央对王明也体现了充分的关心。即便在他长期滞留国外的情况下,在一九五六年召开的中共八大上,他仍被选为中央委员,组织上也始终期待他病情好转后能回国参加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贡献力量。然而,王明在健康状况逐渐恢复后,并未选择回国履职。相反,随着中苏两党关系日趋紧张,他开始在苏联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文章,对毛泽东同志及中共中央进行不实指责与恶意攻击。自一九六九年起,已步入晚年的王明更以“马马维奇”等笔名,在苏联媒体上接连发表多篇蓄意抨击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文章,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国际影响。 一九七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王明在其位于莫斯科郊区的住所中病逝,终年七十岁。纵观其晚年行迹,中共中央在其治病与生活方面所给予的照顾是周全而持续的,但王明最终却选择了背离组织立场、公开批评祖国的道路,这一转变与其早年经历及后期思想演变密切相关,也成为中共党史上一段值得深思的过往。
父亲:陈嘉渭,号聘之,字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