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名扬先生于1916年10月2日出生于衡阳道衡阳县(今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他是我国行政法学界公认的泰斗级学者,也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的重要启蒙者与奠基人之一。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资深教授,王名扬先生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开创性的研究成果,被尊称为中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他毕生致力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其代表作包括《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这一系列著作被学界誉为“外国行政法三部曲”。这些作品系统性地引介和梳理了国外行政法的理论与制度,极大地填补了当时中国在比较行政法研究领域的空白,至今仍被视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经典文献和重要基石。2008年11月6日20时45分,王名扬先生因疾病久治不愈,于北京与世长辞,享年九十二岁。他的一生为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王名扬先生于1916年10月2日(农历)出生在衡阳道衡阳县(今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自幼家境清寒,但勤奋好学。1931年,他以衡阳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湖南省立第五中学(即现今的衡阳师范学院),在当时的宗族社制度支持下,依靠宗族提供的补贴完成了中学学业。1936年中学毕业后,他曾担任小学教员一年。次年,怀揣以法律拯救国家的理想,王名扬成功考取国立武汉大学法律系。不久后,震惊中外的“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王名扬深受触动,满怀热血毅然投身军旅,加入战地服务团并奔赴晋南前线。在此期间,他不辞辛劳,翻越山岭、走访村落,足迹遍布各地山水之间,积极进行抗日宣传,将对祖国与人民的无限忠诚与热爱、对侵略者的深刻仇恨,全然倾注于抗战前沿的工作中。1938年,随着武汉大学内迁至四川省乐山县,王名扬也随之转移。1941年自武汉大学毕业后,他考入国立中央大学(重庆)研究生院行政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师从行政法学权威、留美博士张汇文先生。1943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他受聘为武汉大学法律系讲师。1948年,王名扬考取了国民政府最后一批公派留学生资格,远赴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深造。1953年,他顺利获得巴黎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随后在1953年至1956年间,他于法国东方语言学校进修俄语和日语,进一步丰富了语言能力。1956年,新中国首次在法国巴黎举办国际博览会,王名扬担任中国展览团团长李琢之的法语翻译,凭借其精湛的语言水平与娴熟的翻译技巧,为国际社会了解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贡献了重要力量。1956年至1958年,为增进外界对新中国的正面认识,王名扬在法国担任《侨众》报的独立编辑,致力于向法国华侨群体介绍新中国各项建设成就。1958年,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关怀下,他毅然放弃了在法国优越的生活与研究条件,重返祖国怀抱。1958年至1962年,王名扬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理论教研室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1962年,因被认定为“思想改造”未达标,他被调往北京外贸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前身)担任法语教员,由此离开了法学教育领域长达二十年,直至1983年才重返法学讲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王名扬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因曾与法国同学通信,他被无端怀疑为“里通外国”,关入“牛棚”接受隔离审查,多年积累的书稿也被焚毁。从1969年起,他被下放到河南固始县与息县的“五七干校”进行劳动改造。然而,种种艰难困苦与命运挫折并未将他击垮,反而砥砺其思想,使他始终对未来抱有信念,坚信祖国的春天终将到来。粉碎“四人帮”后,王名扬回到北京外贸学院继续法语教学工作。1983年,他调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担任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并受聘为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顾问,培养了新中国第一届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同年,他还参与了中国第一部行政法统编教材的编纂工作。1984年,应《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辑部特邀,王名扬负责编写国际私法及行政法相关词条。1987年,他的专著《英国行政法》(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问世,该书对我国行政法体系的构建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立法进程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1989年,另一部专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正式发行,全书达六十五万字,被学界誉为行政法学研究的“概念工具百宝箱”。1991年,他的两部著作《英、法、美、日行政法简明教程》(山西人民出版社)与《外国行政诉讼制度》(山西人民出版社)同时出版;1995年,篇幅长达百万字的巨著《美国行政法》(上、下卷)(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面世。2006年11月,专著《比较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也相继出版。同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为王名扬举办的九十华诞庆祝大会上,为表彰其对中国行政法学教育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校方特授予他“终身成就奖”。2008年11月6日18时左右,中国行政法学的奠基人——王名扬教授在北京一家临终关怀医院安详离世,享年九十二岁。
衡州大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一片孕育英才的沃土。1916年,王名扬出生于衡阳道衡阳县(今衡阳市衡阳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的祖父与父辈世代务农,勤劳朴实,家境十分贫寒。正是在族人的资助下,王名扬才获得了宝贵的读书机会。他一边起早贪黑地放牛、打猪草,帮助家里分担农活,一边抓住所有可利用的时间刻苦学习。初中毕业时,他以衡阳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湖南五中(今衡阳师范大学)。毕业后,王名扬担任了一年的小学教员,随后于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学,从此开启了他与法学相伴一生的风雨历程。 抗战爆发后,王名扬与无数爱国热血青年一样义愤填膺,毅然穿上军装加入战地服务团,成为晋南抗战前线上一名积极宣传抗日救亡的积极分子。1938年,他离开晋南,随武汉大学内迁至大后方四川乐山。1940年,大学毕业的王名扬考入国立中央大学(重庆),师从行政法学权威、留美博士张汇文,攻读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三年后获得行政法学硕士学位,并受聘为武汉大学法律系行政法学讲师。1946年,王名扬考取了最后一批国民政府公派留学生资格,但因战后法国处于恢复期,他在国内滞留两年后方才赴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法国被誉为“行政法的母国”,其国家参议院的成立被视为现代行政法诞生的重要标志。基于“自然权利”、“三权分立”等法治与宪政原则,法国行政法在大革命后逐步形成,历经保留审判权、委托审判权与一般管辖权三个发展阶段。行政法院的独立地位在法国已成为国民普遍共识,行政法理念深入人心。由于当时法国尚未承认新中国,原定三年留学期满后,法国政府同意延长王名扬的留学期限。1953年,在巴黎大学法学院的一间教室里,王名扬面对导师埃赞曼及多位国际行政法权威,以流利法语宣读了博士论文《公务员的民事责任》并完成答辩,以出色表现获得巴黎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一位学贯中西、学识渊博的学者。但他并未止步于此,随后又在法国东方语言学校学习了三年俄语和日语。 1956年,新中国首次在未建交的法国举办国际博览会,王名扬主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展团团长李涿之的法语翻译,他将这段经历视为一生中最光彩、最引以为荣的事情之一。为向外界进一步宣传新中国,他担任了以在法华侨为主要读者群的《侨众》责编,竭尽全力向海外同胞展示新中国面貌。1958年日内瓦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向海外留学生发出报效祖国的号召,王名扬积极响应,在周总理直接关怀下,秘密通过中国驻瑞士大使馆取得护照,携带大量书籍只身返回祖国。 留法十年彻底改变了王名扬的人生轨迹,既是其学术腾飞的起点,也成为后来坎坷磨难的源头。他不远万里回到祖国怀抱,迎来的却不是施展抱负的舞台,而是“洗脑”、转行、流放等难以想象的困境。回国不久,王名扬被分配至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洗脑”经历。当时政策要求“脑子洗好了”才能教授法律,而组织认为“王名扬留法十年受资本主义毒害太深”,结论是“脑子洗得不好,不能教法律”。那时北京政法学院的课程表上几乎无法学课程,法学教师大多靠边站或被迫改行。1963年,王名扬被调至北京外贸学院(今对外经贸大学),成为一名讲课生动有趣的法语教师,同时兼任班主任。 文革开始后,因与法国友人通信,王名扬被定性为“里通外国”,失去人身自由,多年心血撰写的书稿全部被焚毁,他本人也被隔离审查,关入“牛棚”反省。1969年,王名扬被下放至河南固始县和息县的“五·七干校”,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劳动改造生涯。妻子千里迢迢从东北赶来探望,目睹其境遇不禁泪如雨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行政法制建设逐步起步,行政诉讼制度提上日程,行政法学研究也走向正规。年近古稀的王名扬参与了我国第一部行政法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的编写工作,负责“行政行为”章节的撰写,为国内行政法研究的启蒙奠定了重要基础。《行政法概要》出版后,中国政法大学邀请王名扬回校任教,被他婉言谢绝,但他仍担任了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专业首位硕士生导师,教授行政法与外国行政法课程。 重新“出山”后,他的第一项学术成果是应《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辑部之约,编写了国际私法及行政法相关词条。1987年,王名扬的首部行政法学专著《英国行政法》出版。这部25万字的著作填补了国内外国行政法研究专著的空白。当时中国政法大学招收建国后首届行政法专业研究生,尚无正式教材,王名扬便以此书授课,以其精湛学识将崭新的行政法学体系引入中国。该书提出的“行政法原则”被学术界广泛引用,其中首次介绍的“国内行政裁判所制度”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产生了直接影响。此外,书中关于“行政救济的独立原则”、“自然公正原则”及“赔偿制度”等内容的引介,对我国行政法体系的构建及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英国行政法》出版两年后,65万字的《法国行政法》问世。王名扬在书中对行政行为理论的系统阐述,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基石;所介绍的行政合同制度影响了一代行政法学者;更重要的是,他对行政法院制度的深入引介,成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起草及国家赔偿法立法时的重要参考。事实证明,《法国行政法》堪称行政法学研究的“概念工具百宝箱”。1995年,长达百万字的《美国行政法》出版,与《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及《美国行政法》共同构成其学术代表作,另有一部未完成的《比较行政法》,这些著作已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里程碑,奠定了王名扬在学界的泰斗地位。 中国行政法学事实上存在一个“王名扬时代”,其“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在知名度与引用率上迄今难有超越者。这些著作对我国研究借鉴外国行政法制经验、完善相关立法与规章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
王名扬先生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其学术成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主持编撰了中国第一部行政法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并撰写了中国第一部行政法学专著《英国行政法》,此外还著有《美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比较行政法》、《英、法、美、日行政法简明教程》、《外国行政诉讼制度》等一系列重要著作。这些著作体系完整、论述精深,为中国行政法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提供的数据资料,对1996年至2013年期间法学著作的引用情况进行的详细统计表明,王名扬的《美国行政法》被引用次数在所有法学“教科书型著作”中高居首位,其《法国行政法》位列第四,《英国行政法》也排在第十二位。这一卓越的学术影响力在整个中国法学界都极为罕见,几乎无人能够超越,充分体现了其著作持久的学术价值与广泛的认可度。
从偏远乡村的农家子弟,成长为著作等身的法学界泰斗,王名扬先生的人生历程是一条交织着艰辛、坎坷、不懈奋斗与辉煌成就的非凡道路。他具备深厚的法学根基与广博的知识视野,精通外语,在学术研究与教育领域均卓有建树。他不仅勤于著书立说,更注重言传身教,甘愿作为阶梯托举后学。王名扬的一生,是严谨治学、孜孜不倦的一生,始终以极大的耐心教诲学生,如春风化雨般培育了无数法学英才;他立身以仁,品德厚重,始终秉持质朴与谦逊的态度待人接物;他默默耕耘在学术园地,无私奉献自己的智慧与光阴,安于清贫的生活,对个人名利始终保持淡泊之心;他虽身居简室,却胸怀天下,始终保持着对祖国的忠诚与对人民的深切热爱。王名扬先生鞠躬尽瘁,将全部心力奉献于中国行政法学的教育与研究事业,为构建中国行政法学的人才培养体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与行政法治建设的进程。学界公认,他是新中国行政法学重要的启蒙者与奠基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王名扬的开拓性工作,新中国行政法学的系统建立与发展至少将被推迟十年之久。王名扬是我国法学界公认的学习楷模与典范,他的思想与影响力跨越了世纪,辐射至海峡两岸,远播欧美,融汇中西,超越了学派与年龄的界限,开创了一个独具影响力的行政法“王名扬时代”,其学术遗产深深滋养并指引着一代又一代法律学人。王名扬是一位成就卓著的伟大学者,一位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启蒙导师,一座矗立于学术史上的不朽丰碑。他为人朴实无华,却以其非凡的人格魅力近乎完人,其严谨的治学精神、高尚的为人之道以及深邃的学术思想,为后世留下了极其珍贵的精神财富。
王名扬先生的学术生命轨迹呈现出一种鲜明的时代烙印,其学术成长的关键阶段是在新政权建立之前的岁月中度过的,而当其学术思想趋于成熟、本应大放异彩之时,却在新政权建立后的环境里遭遇了长期的沉寂与孤寂,其才华未能得到充分的施展与呼应。直至年逾古稀,他才得以完成并出版其学术生涯中的第一部专著。与此相似的是,得益于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所收藏的极为丰富的学术资源,在1995年,已近八十高龄的王名扬先生出版了具有教科书性质与重要影响力的《美国行政法》。然而,这位在学术上贡献卓著的学者,其晚年生活条件却颇为清简,直到2003年,他仍居住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筒子楼宿舍之中。为了便于子女照料自己的起居,他曾多次向中国政法大学提出申请,希望获得一处两居室的住房,这一基本的生活诉求却迟迟未能得到满足。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王名扬先生因健康原因“脑萎缩,一天睡觉的时间几乎超过了二十个小时”,处于需要静养和关怀的状态时,其九十岁寿诞庆祝会却由其弟子及再传弟子们以颇为隆重的形式组织召开,在会上,王名扬先生还被授予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的荣誉。遗憾的是,王名扬先生未能实现其完成五部行政法著作的宏伟写作计划,这一夙愿最终成为了学术界的憾事。他在《比较行政法》的“著者的话”里,以凝练而沉痛的语言总结自己的一生时写道:“这是喜剧,也是悲剧”。不过,细细品味,其中悲剧的意味无疑要浓重得多,更令人唏嘘。崖以为,王名扬先生对这种个人与时代交织而成的悲剧性,实则有着相当深刻和清醒的反思,这种反思的痕迹与思想的火花,便鲜明地体现在其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所翻译的《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这部著作之中。汉斯·凯尔森在该书的“结论”部分曾犀利地指出:“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假设认为科学是反意识形态的,然而,苏维埃的法律理论却带有显著的意识形态性质。这就是说,它对实在法的说明,……不带科学意义的客观性,而主要地受苏维埃政府的政治利益所支配。……苏维埃的法律理论沦落为苏维埃政府的侍婢的这种悲惨的状况,对社会科学学者应当是一个严重的警告:真正的社会科学只有在超脱政治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这段译文所承载的批判性思考,或许正是王名扬先生借由学术翻译,对自身所处学术环境与时代命运的一种深刻映照与无声回应。
王名扬先生是我国法学领域公认的泰斗级人物,享有极高的学术声望与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国际知名的福布斯网站上,他曾被特别列为“行政法学界四大金刚”之首,这充分彰显了其在该学科领域的奠基性与引领性地位。二零零四年,当代中国行政法学界的众多知名学者与专业人士齐聚一堂,为庆贺王名扬先生九十寿辰举办了规模盛大、意义深远的庆祝活动。此次会议的正式名称定为“庆贺王名扬教授九秩华诞暨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不仅深入探讨了法治政府建设与和谐社会发展的学术议题,更在大会上向王名扬先生表达了崇高的敬意与诚挚的祝福。为表彰其对中国行政法学发展与法治建设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卓越贡献,大会特别授予王名扬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这一极具分量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