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七八年九月至一九八二年八月,该同志进入华东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及光电技术系,在雷达设计与制造专业进行系统学习。随后于一九八二年八月至一九八五年十二月期间,进入炮兵630团服役,先后担任排长及干事职务。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调至高炮7旅,历任指导员与干事。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九年六月,转业至张家港市外经委外企科,担任办事员。 一九八九年六月至一九九三年二月,在张家港市外经委工作,先后担任外资科副科长、外企科科长,并同时兼任中江张家港公司总经理。一九九三年二月至一九九五年二月,升任张家港市外经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继续兼任中江张家港公司总经理。一九九五年二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担任张家港市外经委副主任,同时兼任外贸集团公司总经理。 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八月,被任命为张家港市市长助理,并继续兼任市外贸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此期间(一九九六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参加了苏州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一月,担任张家港市市长助理,同时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总经理。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出任张家港市副市长,并继续兼任江苏国泰集团总经理。 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担任张家港市副市长,同时担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零二年一月,任张家港市委常委、副市长,并继续兼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担任张家港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二零零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参加了江苏省第一期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出任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同时兼任江苏国泰集团董事长。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四年五月,担任张家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并继续兼任江苏国泰集团董事长。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担任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市长,同时兼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调任常熟市委书记,并兼任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九月至十月,担任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时仍兼任常熟市委书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担任苏州市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二零一六年十月至十一月,出任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并继续兼任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担任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此外,曾担任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该同志是中共江苏省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同时也是苏州市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并曾任十届市委委员。在人大方面,是江苏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以及苏州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二零一九年十月,经相关程序研究,王翔同志被提名为晋升为苏州市一级巡视员的人选。此后,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召开的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的决定。根据此次会议决议,决定接受王翔同志提出的辞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该辞职决定将依照规定报请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备案,以完成后续的备案手续。